农村婚迁户籍员拒绝办理离婚
龙游县律师网
2025-06-11
如果户籍员以夫妻未达成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办理户籍迁出,这是不合法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夫妻一方表明不同意离婚的,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会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。户籍员应依据法院的离婚判决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,而非以夫妻是否达成离婚协议为前提。因此,户籍员的拒绝行为缺乏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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